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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动物法制渗透

时间:2010-12-5 17:23:32  作者:综合   来源:探索  查看:  评论:0
内容摘要:去年秋天,我在广西一个边境小镇的集市上看到有人卖“山货”。竹笼里挤着七八只松鼠,尾巴缠在一起,眼睛圆溜溜地转。摊主说“自家山上抓的,炖汤治头痛”。旁边一个穿校服的女孩蹲下来看了很久,掏出手机拍了张照,

去年秋天,保护我在广西一个边境小镇的动物集市上看到有人卖“山货”。竹笼里挤着七八只松鼠,法制尾巴缠在一起,渗透眼睛圆溜溜地转。保护摊主说“自家山上抓的动物,炖汤治头痛”。法制旁边一个穿校服的渗透女孩蹲下来看了很久,掏出手机拍了张照,保护然后走了。动物她没报警,法制也没买。渗透我后来想,保护她大概不知道这算不算违法——松鼠是动物“三有动物”,抓二十只以上就够刑事立案。法制可摊主不知道,女孩不知道,围观的几个老人也不知道。法律写在那里,但没走进这个集市。

这就是保护动物法制渗透最真实的困境。不是没有法,是法停在纸面上,停在文件里,停在执法者的办公室里。一个云南的森林公安跟我讲过,他们每年办几十起案子,大部分是村民抓了几只蛙、几只鸟,自己吃或者卖几十块钱。抓了人,村民觉得冤:“祖祖辈辈都这么吃,怎么现在犯法了?”警察也无奈,法律宣传单发下去,很多人不识字,或者识字也不看。渗透这个词用得好——法律得像水一样渗进土壤,而不是像油漆一样刷在墙上。

渗透需要具体的人。我在四川唐家河保护区见过一个做法:保护区把周边几个村的村长聘为“社区共管员”,每月给几百块补贴,让他们带着红外相机巡山。有个姓何的村长,以前自己也下套子,现在成了最积极的举报者。他说:“以前觉得保护动物是政府的事,现在相机拍到的每一只羚牛、每一只金丝猴,我都觉得跟我有关系。”法律没变,但人和法律的关系变了。渗透不是靠吓唬,是靠让法律跟人的利益、情感发生真实的连接。

学校是一个入口,但方式得对。北京有个小学老师,不讲法条,让学生回家问爷爷奶奶:“你们小时候见过什么动物,现在还有吗?”孩子回来画了一幅画:爷爷说以前河里有娃娃鱼,现在没了。老师再讲为什么没了,法律在中间起了什么作用。孩子回家跟爷爷说“抓娃娃鱼要坐牢”,爷爷反而听进去了。这种反向渗透比发传单有效得多。法律要渗透,得先找到情感和记忆的切口。

当然,光靠温情不够。去年江苏破了一个案子,有人用毒饵毒死几十只野鸭,法院判了实刑,还判了生态赔偿。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:毒饵同时威胁周边村庄的饮用水源。这个案子在当地电视台播了,效果比普法讲座好。惩罚的确定性比惩罚的严厉性更重要——当人们知道“这事真有人管、真会判”,法律才开始渗透。浙江有些地方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放到村里开庭,让村民旁听,也是这个逻辑。看得见的审判,比看不见的法条更有渗透力。

我写这些不是要否定立法。立法是骨架,但渗透是血肉。一只松鼠在竹笼里,一个女孩拍了照又走开,法律如果只停留在“知道有这回事”的层面,那它还没真正进入这个场景。渗透意味着,下次那个女孩会知道该打哪个电话,摊主会知道这笼松鼠可能让他坐牢,而围观的老人会知道“祖祖辈辈都这么吃”不再是理由。这需要时间,需要具体的人去做具体的事,需要法律从纸上走下来,走进集市、走进课堂、走进村长的红外相机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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