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s脚本
凌晨三点,脚本我盯着屏幕上那个报错的脚本红色提示,第无数次按下F5。脚本页面还是脚本白的,控制台里躺着一行英文:Uncaught TypeError。脚本这已经是脚本我改的第七版脚本了,就为了让一个下拉菜单在鼠标移开时能优雅地收回去。脚本其实浏览器自带的脚本select元素就能干这事,可产品经理说那个样式太丑,脚本非要用自定义的脚本div模拟。于是脚本我就被困在这个该死的JavaScript陷阱里,像一只试图从果酱瓶里爬出来的脚本苍蝇。
JavaScript这玩意儿,脚本说它简单吧,脚本确实简单。脚本你写个alert('hello'),浏览器就弹个框,效果立竿见影。可要说它复杂,它能复杂到你怀疑人生。我见过一个同事,花了整整三天排查一个bug,最后发现是分号后面多了个空格,导致整个函数作用域错乱。那哥们儿当时蹲在工位旁边,抱着头说:“我他妈这辈子都不想再碰JS了。”可第二天早上,他又准时出现在办公室,打开VSCode,继续写他的异步请求。
最折磨人的不是语法,是异步。Promise、async、await,这些概念刚出来的时候,我整整消化了一个月。那时候我还在用回调函数嵌套,一个请求套一个请求,代码看起来像一堆缠在一起的耳机线。后来我学会用async了,可又遇到新问题——并发控制。十个请求同时发出去,服务器扛不住,页面卡成PPT。我只好自己写个队列,一个接一个地发,慢是慢了点,但至少不会崩。
有时候我会想,JavaScript为什么能活这么久?论语法,它不如Python优雅;论性能,它不如C++快;论类型安全,它被TypeScript按在地上摩擦。可它偏偏就统治了浏览器,统治了前端,现在连后端都要来插一脚。我猜是因为它够“烂”,烂到每个人都能用它写出能跑的东西,哪怕是个屎山,也能跑。这种包容性,反而成了它最大的优势。
不过话说回来,写JS脚本最爽的时刻,是你把一个复杂的交互逻辑理清楚,然后看着页面上的元素像你预期的那样动起来。那种掌控感,有点像你组装了一个乐高机器人,按一下按钮,它就真的会走。我昨天刚写完一个拖拽排序的功能,鼠标按住一个卡片,拖到另一个位置,其他卡片自动让位。那一刻我忍不住“啧”了一声,旁边的同事以为我抽风了。
当然,这种快感维持不了多久。第二天你就会发现,用户拖得太快,动画跟不上;或者手机端触屏事件和电脑端鼠标事件打架。你只好继续修,继续调,继续在凌晨的办公室对着屏幕骂娘。可骂完,你还是会打开那个文件,改一行代码,刷新页面,再看一眼效果。
说到底,写JS脚本就像跟一个脾气古怪的老朋友相处。他有时候把你气得半死,但你知道他不会真的让你失望。你总能找到办法让他听你的话,哪怕过程曲折一点。那些报错信息,那些诡异的运行时行为,都是你们之间的默契。你熟悉了他的脾气,他也熟悉了你的习惯。最后你们达成某种微妙的平衡——你写的每一行代码,都在这个浏览器里找到它的位置。
天快亮了,那个下拉菜单终于在我第N次调整后正常工作了。我保存文件,关掉终端,站起来伸了个懒腰。窗外有鸟在叫,隔壁工位的键盘声也停了。我看了眼时间,六点四十分。还好,赶在太阳完全升起来之前,我可以眯一会儿。梦里大概还会有JavaScript的报错在飘,但无所谓了,反正醒来之后,我还会继续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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