战无不胜古惑仔
铜锣湾的战无仔街市,凌晨三点,不胜鱼档收摊后的古惑腥气还没散尽。我见过一个穿校服的战无仔少年蹲在巷口,手里攥着半截啤酒瓶,不胜眼睛盯着对面茶餐厅的古惑霓虹灯——那是他认的“大佬”常坐的位置。他等了一夜,战无仔等到的不胜是大佬被另一帮人砍进医院的消息。他扔掉瓶子,古惑往反方向走了,战无仔从此再没出现在那条街。不胜
古惑仔从来不是古惑电影里那种披着风衣、身后跟着几十个马仔的战无仔浪漫形象。我认识一个在庙街看场子的不胜,四十多岁,古惑头发油得能炒菜,每天的工作是调解隔壁水果摊和内衣店因为占道发生的口角。他跟我说:“打打杀杀是二十年前的事了,现在拼的是谁认识律师多。”他手机里存着三个律师的电话,比存他老婆的电话还勤快。
电影《古惑仔》系列在九十年代火遍两岸三地,多少少年把陈浩南当偶像,以为讲义气就能横行天下。可现实是,我表弟初中时跟着“大哥”去收保护费,第一次就撞上便衣警察。那大哥跑得比兔子还快,留下我表弟一个人蹲在派出所里,最后是我爸去领的人。表弟后来去学了汽修,现在自己开了家店,偶尔喝多了还会骂当年那个“大哥”不讲义气——但他骂完又笑,说幸亏那一跤摔得早。
真正的战无不胜,从来不是靠拳头。香港有个老社团的头目,早年靠暴力起家,后来转型做餐饮连锁,现在旗下有三十多家茶餐厅。他在接受采访时说:“最凶的刀是合同,最狠的招是注册商标。”这话糙,但理不糙。那些还在街上晃荡的年轻人,多半是没想明白这个理——或者想明白了,但除了打架,他们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。
前阵子路过深水埗,看见两个纹着花臂的中年人在便利店门口下象棋。其中一个输了,骂骂咧咧地掏钱买了两瓶汽水,递给赢家一瓶。两人碰了碰瓶身,像碰杯一样。那画面让我想起小时候看的老港片结尾——江湖恩怨消弭于一杯酒。但现实里没有酒,只有两块钱一瓶的可乐,喝完还要各自回家做饭带孩子。
古惑仔这个词,现在听起来有点滑稽了。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少年,要么进了监狱,要么成了某个写字楼里穿着廉价西装的保险经纪,要么在菜市场为了两毛钱跟人吵得面红耳赤。岁月这把刀,比任何砍刀都锋利,把当年的狠劲都削成了柴米油盐。
我最后见到那个穿校服的少年,是在五年后的一个招聘会上。他穿着白衬衫,手里攥着简历,排在长长的队伍里。我认出他,他也认出我,尴尬地点了点头。后来他进了家物流公司,从搬运工做起。上个月我寄快递,发现他已经是片区经理了,说话客客气气,完全看不出当年蹲在巷口的影子。
他递给我一张名片,上面印着“业务拓展部主管”。我说:“混得不错啊。”他笑了笑,说:“混口饭吃。”我们都明白,这句话的意思和二十年前不一样了。那时候说“混”,是拿命去搏一个虚名;现在说“混”,是踏踏实实把日子过下去。
战无不胜的古惑仔,从来只存在于银幕里。现实中的胜利,是早上能准时起床,是月底能交上房租,是看着孩子写作业时不自觉地露出笑容。那些少年时代以为的江湖,最后都化成了生活本身——而生活,从来不跟你讲什么江湖道义,它只问你:今天,你扛住了没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