冒充公安是什么罪
去年夏天,冒充我住的公安小区里来了两个“警察”。他们穿着藏蓝色的什罪制服,胸口别着金属编号牌,冒充手里拿着一份印着红色抬头的公安“协查通知”,挨家挨户敲门,什罪说最近片区发生多起入室盗窃,冒充要登记住户的公安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。隔壁王阿姨差点就把卡号报出去了,什罪幸亏她儿子下班回家撞见,冒充多问了一句:“你们是公安哪个派出所的?我打电话核实一下。”那两人转身就走,什罪下楼骑上电动车没了影。冒充
这事后来在业主群里炸了锅。公安有人报了警,什罪派出所的回复很干脆:冒充公安,轻则治安拘留,重则判刑。具体怎么判,看情节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九条写得很清楚: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,从重处罚。注意,这里的关键词是“招摇撞骗”——不是说你穿件假警服在街上走两步就构成犯罪,得看你拿这个身份去干什么了。骗钱、骗色、骗信息、骗通行便利,都算。
那如果只是买了套假警服放在家里,没穿出去呢?一般不构成犯罪。但要是穿着它拍了视频发网上,或者拿去跟人视频聊天冒充身份,那就踩线了。我查过几个判例,有人冒充交警在高速路口“罚款”,收了三千多块,最后判了两年。还有人冒充刑警队长跟三个女的谈恋爱,骗了十几万,判了五年半。金额和次数直接决定刑期长短。
治安处罚这一块也不能忽略。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一条规定,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,从重处罚。也就是说,哪怕你只骗了五十块钱,或者刚亮出假证件就被识破,行政拘留也跑不掉。
有个细节很多人不知道:冒充公安不一定要“骗到东西”才违法。你拿着假警察证去威胁别人,比如“我是公安局的,你这事得私了”,哪怕对方没给钱,这种行为本身就扰乱了公共秩序,照样可以拘留。我认识一个开网吧的老板,有人冒充网安民警来检查,说要罚款两千。老板觉得不对劲,偷偷录了像,后来那人被行政拘留了十天。钱一分没骗到,照样进去。
更重的情况是冒充公安实施抢劫、绑架或者诈骗数额巨大。这时候就不再定“招摇撞骗罪”了,而是按抢劫罪、诈骗罪从重处罚。比如你冒充警察入户“搜查”,实际上把人家财物拿走了,那就是抢劫。冒充警察打电话说“你涉嫌洗钱,把钱转到安全账户”,骗了几十万,那就是诈骗罪,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十年以上甚至无期。
说到底,冒充公安这件事,法律给的评价是“从重”。为什么从重?因为公安是执法机关,冒充它伤害的不只是具体被害人,还有整个社会对执法体系的信任。你骗了王阿姨的银行卡,她以后可能连真警察上门都不信了。这种信任成本,法律得用更重的刑罚来兜底。
所以下次再有人穿着制服上门让你配合“调查”,先别急着掏证件。打个110,或者直接问对方警号,当着他的面拨过去核实。真警察不怕查,假警察一查就露馅。王阿姨后来逢人就说这事,末了总加一句:“那俩人要是真警察,我名字倒着写。”她名字当然没倒着写,但那两个假警察,据说后来在隔壁区被逮住了,判了八个月。
```(责任编辑:百科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