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络产品的提供者不得设置
工信部一纸《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》征求意见稿里,网络藏着句容易被划过去的产品话:“网络产品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。” 这话看着像废话,设置可你要是网络知道多少智能设备出厂时就带着后门,就知道这七个字砸了多少饭碗。产品
我拆过一台某品牌的设置廉价摄像头。电路板干净,网络固件没加壳,产品串口直接裸露。设置连上去一看,网络好家伙,产品里面躺着一个telnet服务,设置用户名root,网络密码是产品硬编码的123456。这不是设置漏洞,这是设计者故意留的钥匙——方便自己随时进去看,也方便任何扫到端口的人进去看。厂商图什么?图的是你哪天不续费云存储,他还能远程唤醒摄像头,用你的带宽给他的服务器做压力测试。这种事,你在说明书上找得到吗?
更阴的招数在路由器里。有些运营商定制版路由器,固件里藏着个“管理通道”,平时不声不响,一旦检测到特定域名解析请求,就自动向某个IP回传你的浏览记录。美其名曰“网络优化”,实则把你的上网习惯打包卖给广告联盟。你换了DNS也没用,因为后门在更底层——它直接hook了内核的网络栈。这种设计,算不算“恶意程序”?按字面定义,它没破坏你的设备,但它未经你同意,把你的隐私当商品卖了,这比明抢还恶心。
有人会抬杠:厂商留后门是为了远程维护,方便排查故障。这话半真半假。真正的远程维护需要加密通道和用户授权,而不是藏着掖着的固定密码。我见过某工业交换机,调试端口绑定了厂商的运维服务器,每次开机都要先跟那台服务器握个手。万一那台服务器被黑了,整个工厂的PLC都得裸奔。厂商省了客服成本,用户扛了安全风险,这买卖做得真划算。
法律条文写得再漂亮,执行起来全是猫腻。什么叫“恶意程序”?定义权在厂商手里。他说那是“功能模块”,你说是“后门”,吵到法院也扯不清。所以这条规定最狠的地方不在惩罚,而在举证责任倒置——要求提供者自证清白。可现实是,大多数用户连自己设备里跑着什么进程都看不明白,更别提去审计固件了。指望靠一纸文件管住所有厂商?不如指望明天太阳从西边出来。
说到底,这问题根子在商业模式上。硬件卖不上价,厂商就靠软件和服务捞钱。你买台电视,他恨不得把你家客厅变成广告屏;你买个扫地机器人,他连你家户型图都想传到云端去训练算法。设置恶意程序不是目的,是手段——为了让你离不开他的“免费服务”,为了让你不知不觉交数据税。要是哪天法律规定“默认关闭一切非核心功能”,你猜还有多少厂商敢拍胸脯说“没问题”?
我有个做安防的朋友说过句糙理不糙的话:“设备出厂时越干净,后期麻烦越少。那些一上来就塞满全家桶的,十有八九心里有鬼。” 可惜现在的市场,干净的产品活不下去,因为用户已经习惯了被喂食。你让他自己装防火墙,他说不会;你让他关掉云服务,他说不方便。到最后,监管层只能下场当保姆,用最笨的办法划底线——哪怕这底线低得跟没有似的。
规则是给守规矩的人定的。真正想作恶的厂商,早把服务器挪到境外,把后门藏在硬件芯片里了。但这条规则至少撕开个口子——让那些半推半就、想占便宜又怕担责的企业掂量掂量。哪天你买的智能门锁不再偷偷给你家保姆发开门记录,哪天你的行车记录仪不再把GPS轨迹传到厂商的“大数据平台”,那时候再谈“网络产品安全”才不算空话。
